淮滨县城乡互助慈善协会奖励办法
一、参加协会活动时长(根据参加协会活动的记录);
二、积极发展协会会员;
三、积极向协会投稿,凡录用发表的稿件,每篇加活动时长八到十二小时;
四、积极介绍爱心人士、有识之士进淮滨慈善志愿者微信群。
(无需群主确认,但不是协会会员)
五、会员有商业经营的,在协会官网给予无偿广告宣传,并荣登协会《爱心企业》名录。
六、在慈善活动中表现突出的;
七、每年累计捐款或赞助500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,给予不同等级的荣誉表彰;
八、本办法适用协会会员、志愿者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爱心商家;
九、自协会成立五周年开始,设立周年爱心会员奉献奖。条件是:
1、连续缴纳会员年费;
2、连续在微信会员群;
3、入驻(填报)协会实名制管理平台;
4、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。
即可荣获某周年爱心会员奉献奖。
第五年为五周年爱心会员奉献奖;第六年设五周年爱心会员奉献奖和六周年爱心会员奉献奖,以此类推。周年爱心会员奉献奖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。
另,凡是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,请自觉退出微信会员群和实名制管理平台。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
联系人:王子明(和平)
手机:13903971166(微信、QQ同号)
2019年2月2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