淮滨慈善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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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善协会奖励办法(更新)

更新时间: 2019-02-27 09:04:32  查看次数: 1569    

淮滨县城乡互助慈善协会奖励办法

一、参加协会活动时长(根据参加协会活动的记录)

二、积极发展协会会员;

三、积极向协会投稿,凡录用发表的稿件,每篇加活动时长八到十二小时;

四、积极介绍爱心人士、有识之士进淮滨慈善志愿者微信

(无需群主确认,但不是协会会员)

五、会员有商业经营的,在协会官网给予无偿广告宣传,并荣登协会《爱心企业》名录。

六、在慈善活动中表现突出的;

七、每年累计捐款或赞助500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,给予不同等级的荣誉表彰;

八、本办法适用协会会员、志愿者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爱心商家;

九、自协会成立五周年开始,设立周年爱心会员奉献奖。条件是:

1、连续缴纳会员年费;

2、连续在微信会员群;

3、入驻(填报)协会实名制管理平台;

4、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。

即可荣获某周年爱心会员奉献奖。

第五年为五周年爱心会员奉献奖;第六年设五周年爱心会员奉献奖和六周年爱心会员奉献奖,以此类推。周年爱心会员奉献奖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。

另,凡是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,请自觉退出微信会员群和实名制管理平台。
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

联系人:王子明(和平)

手机:13903971166(微信、QQ同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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